减半征收的会计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10 17:51:5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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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征收的会计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计提时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等
次月申报税完毕后,若免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等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增值税附加税减半≠增值税减半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是基于增值税而产生、按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附加税减半征收按全额计提还是一半计提?
对于文件中已规定附加税减半征收的,应当按照实际计提附加税金额记账,不用全额计提后再减去一般,更不能参照购入税控盘一样全额抵减的形式.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贷:营业外收入
按照税法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的情况下,应当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当满足了《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按规定免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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