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扣除率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扣除率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9-11-07 11:25: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82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浩然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扣除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附件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核定,其中对于成本法明确,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下称农产品耗用率).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核定农产品耗用率时,试点纳税人应依据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年度终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重新核定当年的农产品耗用率,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

财税[2012]38号附件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本办法规定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和计算扣除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适用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计算扣除适用于其他纳税人直接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免税农产品的情形.

2、扣除率不同: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适用的扣除率是销售的产成品的税率,可以是16%,也可以是10%.

计算扣除适用于10%

3、计算的方法不同: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分为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

投入产出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成本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参照法

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

计算扣除

进项税额=买价×10%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扣除率?以上就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扣除率的解答,希望各位小伙伴们都能够熟练掌握,能够独立完整地做账、记账,做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学习更多会计知识尽在本网!

一般纳税人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农民卖农产品怎么开票 下一篇:柠檬云财务软件怎么结转生产成本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