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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的主体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28 10:06:1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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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的主体是什么

行纪合同的主体是行纪商.行纪合同是行纪商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行纪合同.

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一般由行纪人自行负担.

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商品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商品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在此情况下,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行纪合同的责任是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合同与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行纪合同与与委托合同的区别如下:

(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4)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合同的主体是什么?通过行纪合同的定义,我们知晓了该合同中的行纪人与委托人两个当事人,不过该合同的主体却是行纪人,因为他受委托人委托代其交易并获得报酬,但是大家还要明白的是,行纪合同是不同于委托合同的哦.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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