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开票转款,跨月发货涉税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11 18:08:2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99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先开票转款,跨月发货涉税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增值税法,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必须当月确认收入,没有商量的余地.所以,只能采取视同本月已经发货、本月开具了发票,也就是视同整个过程按正常都已经完毕,正常会计处理就是了;对于未提走的货物暂时换个地方存放,以便于账实相符,待下月对方取货时候提走就是了,这就相当于你们替客户暂时保存一下罢了.
这样税务没有问题,内部财务帐也账实相符,都过得去,没有什么风险.
货物还没发出但是先开票需要结转成本吗?
销售发票已开也就说明货物的使用权已经转移,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货未发也要结转成本.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是: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先开票转款,跨月发货涉税注意事项有哪些?通过上文内容的学习,小编老师认为学员们应该知道企业先开发票然后转款,当月货物没有发货的,那么在涉税处理上只能按照已经发货来处理的,其次就是当月必须要确认收入的,后期在冲销处理即可,其他相关的资料欢迎你们来这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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