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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收到的发票就必须认证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21 08:58:0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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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收到的发票就必须认证吗?

当月确认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不是必须当月认证,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主管国税机关认证就可以,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认证的当月申报抵扣.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发票认证后还能作废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作废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其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其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发票认证后就不能作废了,只能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当月收到的发票就必须认证吗?"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当月收到的发票可以认证,也可以不认证.如果当月不认证的话,需要在开票之日起的90天内完成认证.如果超过这个时间的话,是没有办法认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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