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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人数如何计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7 09:28:4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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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以积极的心态去观察去思考,就会发现,事实远没有想像中的那样糟糕。换个角度去观察,世界会更美!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在职职工人数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策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

实习生、兼职人员如果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则不属于企业的在职职工;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则属于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计算公式如下: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月数÷12).

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不小心忘记缴纳残保金?该怎么办?

(1)符合免缴优惠政策的用人单位

虽然在免交的范围内,按照规定还是需要在每年申缴期向税务部门申报.如果没有按时申报,就需要跟税务部门说明未申报的原因,得到认可的,也是可以免交的.

(2)需要缴纳残保金的企业

疏忽忘缴纳,发现后应主动到税务部门说明相关情况,进行补缴.避免催缴和警告出现.

(3)收到限期补缴通知的企业

一定要在规定的补缴期限内缴纳.按照规定,单位没有交残保金,财政部门将责令交纳,并予以警告.在规定的补缴期限内补缴的,一般是不需要加收滞纳金.警告通知之后仍不缴纳的企业,税务部门就会在补缴期后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是从欠缴之日开始算起的(一般以公告残保金缴纳时间为准).

在职职工人数如何计算?通过本文小编的分享了解了吗?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那么,开篇提到的人员是否在在职工职工当中,大家心中有了答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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