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期间的住宿,餐费,场地费,全开会议费可以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23 14:14: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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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的住宿,餐费,场地费,全开会议费可以吗?
会议期间的住宿,餐费,场地费都可以开票开成会议费.
通常情况下,企业会将一次会议的发生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会议举办地点的场租、与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会议举办期间的餐饮费、会场布置及其它相关杂费全部列入会议费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也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会议中发生的餐费单独核算的,企业则将会议餐费单独列示出来并核算至业务招待费,还有对企业会计核算方式监管极为严格的地域,这些地方的企业被要求按照经济业务取得发票的具体内容核算至对应的会计科目,即将会议餐费核算至业务招待费,员工参会交通费核算至差旅费、会议办公用品核算至办公用品、会议相关杂费核算至公杂费.如此要求,虽然形式上满足了的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原则,实际上却把企业一个完整的经济业务割裂开来,分散为各自独立的一个经济业务体现在不同的会计科目账目上,这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相关性原则"其实是背道而弛的."相关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各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所以从企业内部会计信息质量管理要求的角度看,将会议费中相关费用支出项目统一核算成"会议费"一个会计科目比分割为多个经济业务更符合"客观性原则",也更能满足企业会计信息统计的需要.
会议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会议费包括的内容不能只是开具为会议费,对能够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相关会议支出可以做为会议费扣除,但要注意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及合法性.
企业发生的会议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没有抵扣标准,可根据企业发生的实际支出据实扣除,但必须有会议费发票并列明会议名称、地点、时间,参会人员和邀请方的邀请函等.
会议费的常见列支范围
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对纳税人年度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
(二)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
(三)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其发生的会议费一律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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