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专票必须填写开户行和地址电话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01 13:56:4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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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专票必须填写开户行和地址电话吗?
开专票必须填写开户行和地址电话.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全部填写完整准确.否则视为不合格,需要退回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若开具普通发票的,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可以不填写,如果填写就必须填写准确.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哪些条件?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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