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退休人员工资的账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11 19:12:5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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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退休人员工资的账务处理
单位发生的退休返聘人员工资,计提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
劳务成本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实际支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退休返聘工资是否需要交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企业返聘的员工,由社会养老统筹支付的退休工资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如果满足国税函[2006]526号的四个条件,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否则属于兼职人员,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返聘退休人员工资的账务处理的详细解答.不管是不是返聘退休人员,只要在公司工作,就会支付相应的工资.只不过这里我们有一个区别就是我们的返聘退休人员,是不需要再去购买养老保险了的,而且退休金有不是个税征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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