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税务处理如何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1-21 09:11:5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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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税务处理如何做税总对"公司+农户"模式公布了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基于的理念是货物的转移不属于公司对外转移,不发生所有权的变动,农户提供的是劳务,对公司来说属于代养成本.如果将存货转移到养户视同销售,将产生较大的税务负担,虽然养殖业中的畜禽销售免增值税和所得税,但饲料不免所得税,疫苗等则增值税和所得税都不免,这会造成较大的税务负担.国家为了鼓励行业发展,平抑物价,制定了两个核销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目前,一些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为此,对此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政策只适用受托方是农户,如果受托方是公司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公司收到保险公司赔款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1、资产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保险赔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理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收到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理赔款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税务处理如何做?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资料,其实我们都知道公司+农户的模式下公司货物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农户可以提供相关劳务的,那么由此模式下的税收可以按照一定优惠政策执行,更多相关的资料都在本网站上,对此内容有兴趣的欢迎来这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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