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2-24 16:05:0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48
人生就是生活的过程。哪能没有风没有雨?正是因为有了风雨的洗礼才能看见斑斓的彩虹;有了失败的痛苦才会尝到成功的喜悦。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几种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形
(一)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
注: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
(二)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或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不动产经营租赁
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其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四)销售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建筑业一定要外地预缴增值税吗?
一、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年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上文讲述了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预缴增值税的,以上几种要缴增值税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我们对于税务的处理一定不能马虎,这个我们也是需要注意的,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的会计问题,可以咨询本网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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