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1-10 12:37:5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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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概念是什么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
承揽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
第二,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第三,承揽合同合同的承揽人应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总体而言,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承揽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承揽合同属于完成工作的合同.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并提供工作成果为目的,定作人所关注的并非是承揽人的工作过程,而是最终实现的工作成果.承揽人只有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才能取得定作人给付的报酬.也就是说,定作人给付的报酬并非是对承揽人提供劳务的对价,而是对承揽人完成特定工作成果的对价.
第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工作成果.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一方面,它既不是一般的财产,也不是单纯的劳务,而是特定的工作成果;另一方面,它又是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而这一工作成果能否实现在订立合同时还尚不确定.
第三,承揽人独立完成工作并承担风险.承揽合同具有人身信任性质.一般地,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条件亲自、独立地完成工作,并承担完成工作的风险,对工作成果负全部责任.定作人不得干预、妨碍承揽人的工作
第四,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由定作方向其支付报酬,双方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体现了双务、有偿特点.
第五,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的具体形式.
承揽合同的概念是什么?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是它的定义,它还有它特有的特征,小编整理到了本文中,大家学习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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