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9-11-19 13:36: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2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文雯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

借: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按季纳税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上述规定.

地方教育附加税的税率是怎样的?

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

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

地方教育附加不是全国统一开征的费种,其开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

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由于教育费附加是属于增值税的附加税,因此当月需要计算出应交增值税的多少,才能够算出教育费附加的税费,然后再做账缴纳,对于这个过程财务人员必须要能够清楚.

会计分录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工商局对公司的行政处罚能不能消除 下一篇:外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