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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怎么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9-11-30 11:12: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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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怎么算

税金及附加计算公式:(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各适应税率就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金额.计提的营业税和消费税也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19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根据财会[2016]22号,"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小规模纳税人的附加税收有优惠政策吗

财税2016第12号文件: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自2013年8月1日起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

对财税〔2013〕52号文件的明确

财税〔2013〕52号文件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度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度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以上主要内容给大家讲的是税金及附加怎么算,大家学会了吗?小编今天顺便给大家讲了讲小规模纳税人的附加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大家对这一问题感兴趣的话,可以多来本平台进行一些详细的咨询,相信都会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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