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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专项基金计税依据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1-01 19:18:1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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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专项基金计税依据

1、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

2、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来计提和交纳.浙江省是0.01%.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因此,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免缴范围是什么?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水利建设专项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整体上来说,其实通过小编老师汇总的相关介绍资料可知,企业的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照企业的不含税收入额计算的,相关水利建设基金的税率各地都是有所不同的,如果你们对此内容还有什么问题,不妨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学习的,对你们学习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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