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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为分公司付材料款怎么做账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9-12-08 14:02: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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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为分公司付材料款怎么做账

总公司还分公司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 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总公司为分公司职工代付工资个税如何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第四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自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分公司名称必须与总公司一致吗?

是的,必须一致.前缀一样,然后分公司的后面加上XX分公司.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的企业名称应当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

分公司应和总公司名称相对应的,在法律地位上分公司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支单位.在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

总公司为分公司付材料款怎么做账!总公司为分公司职工代付工资个税如何申报?根据上述规定,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如总公司为员工发放上述规定的收入,应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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