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可否在成本费中列支?

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可否在成本费中列支?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2-18 10:07:2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2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茉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送走了花丛的芬芳,迎来桃李的时光。考试在即,你可以不用理我,但不能失去自我;你可以不看信息,但不能没有自信,预祝同学你能考试工作都顺利!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可否在成本费中列支?

不允许.根据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企业发生的销售或视同销售涉及增值税,都不允许成本费用列支,也不得税前扣除.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主要用来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都会涉及到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哪些行为算视同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以上就是小编对"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可否在成本费中列支"等相关问题的解答,视同销售的行为比较多,某些公司将内部生产的商品发放给员工当节日礼品,或者对一些活动进行商品赞助行为都是视同销售.但这些行为我们认为是和生产经营无关的,所以不能在成本费中列支.

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可否在成本费中列支?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注的线上会计实操上岗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税务证件遗失如何处理? 下一篇:一般纳税人企业对注册资金是否有要求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