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保险赔偿金应转出进项税吗

保险赔偿金应转出进项税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2-01 11:06:3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8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勤勤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加油,加油,为你加油。福星为你照,好运跟你走,美好日子就在你前头。今天考试,将最好的运气、最好的问候、最好的祝福送给你:祝考试顺利,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保险赔偿金应转出进项税吗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企业为生产或流通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准予从当期销项税中抵扣.但这种抵扣是有条件的,即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是用于应税生产或流通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对用于其他方面或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失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一律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据此,该单位因火灾而损失的8.9万元商品由于不有再投入流通计算销项税额,所以,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应全额转出而不应只转出实际损失(差额)部分的进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采用的是"正列举"的方法,税法没有列举的就不属"非正常损失".但一些特殊情况下发生的损失究竟是否"非正常损失",以及如何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仍是需要分析、研究和判断的.

在参与商业保险后,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同时发生了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的情况,那么就得按照法定受益人的顺序来处理这笔赔付款.接下来,就需要按照遗产税的标准来缴纳税款了.

取得保险赔偿进项税额是否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进口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无须进项转出.

保险赔偿金应转出进项税吗,通过上文的分析,收到的赔偿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具体的操作步骤可以参考上文,我们在做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小编认为其实这个问题非常简单,如果你有其他会计难题,欢迎咨询在线答疑老师!多位老师为你答疑解惑!

保险赔偿金应转出进项税吗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注的线上会计实操上岗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车辆转入如何补办完税证明? 下一篇:180天后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如何补救?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