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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账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9-12-30 01:22: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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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账务处理

个税手续费返还账务处理:

(1)收到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个税手续费

(2)奖励个人时

借:其他应付款-个税手续费

贷:库存现金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如何入帐?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讲应该有两种,一种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另一种是用于奖励有关工作人员.

个税手续费返还用于奖励办税人员并非硬性要求,也并非要奖励全部相关办税人员.

以上就是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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