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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同类物资如何界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1-15 11:02:2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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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同类物资如何界定?

准则并未说明具体数量,但是有单位的通知可作为参考,大批同类物资: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200元且单批次件数≥50件的同类物资,学校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大批量出入固定资产标准是怎样的?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单位价值标准是: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具体审批权限由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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