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转换条款的含义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8-20 12:18:4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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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转换条款的含义:发行人商定在一定条件下,要求投资人把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条款。股价相当高了,股东还不转换,由于股票的价格是变化的,以后股价降低了,这样投资者就更不转换了,这样公司就不能实现将其转为股票的目的。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是和任意性条款相对的,当事人是不能够随意改变的。公司法强制性条款包括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等。强制性条款是指该条款的内容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不得对其改变或者变通的条款。强制性条款分为法定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和任意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
法定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是指法定记载事项下的相关条款的内容是由法律(法律和行政法规)直接规定的。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为法定记载事项,而《公司法》对该事项下的职权已经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内容即为强制性条款。公司章程在记载该法定事项时只能复述法律而不能对其做出变更——如不能将股东会的职权分配给董事会来行使。任意记载事项中强制性条款是指非法定记载事项下相关条款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如果章程中约定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那么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内容即为任意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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