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摊余成本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0-07 09:47:2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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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摊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摊余成本是指用实际利率(此处指同期市场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过调整后的结果。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一)扣除已偿还的本金;(二)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三)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期末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该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摊余成本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它是某个时点上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每期摊销额=票面面值×票面利率-实际成本×实际利率,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摊销额=初始实际成本-累计摊销额,折价发行的发行价比票面价值低,利率也较低:每期摊销额=实际成本×实际利率-票面面值×票面利率,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摊销额=初始实际成本+累计摊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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