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制度是什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制度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8-25 16:36:5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3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莎莎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拥有的时候,多加珍惜,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平安就是福。且行且惜,且走且悟,人生之中唯有自强不息,勇敢向前,方可走出一条阳光大道。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在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发布

中国证券业协会4月23日发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办法》共八章18条,主要内容包括了对发行人备案登记的要求,具体来看:《办法》明确备案登记应当包括发行人、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和债券持有人保护相关安排信息;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关于报备信息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销售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承诺;承销机构对项目承接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承诺。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提交的备案材料,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或可能对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影响的非公开信息,可对备案材料进行保密处理,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办法》同时要求,拟在证券交易场所挂牌、转让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证协报送备案登记表。拟在证券公司柜台转让或持有到期不转让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备案登记表;在报送备案登记的同时,还需要附加发行人内设有权机构关于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事项的决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担保合同、担保函等增信措施证明文件(如有)、受托管理协议等9项材料。

以上就是【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制度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会计实战教育官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什么 下一篇:非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