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个人债权转让协议是什么

个人债权转让协议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0-07 18:01:0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27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希文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当你意识到是你决定了自己的未来时,你就能更充分地体验人生。当你不要把自己的缺点失败或胆怯归罪于他人,你就会为未来的圆满人生打下了基础。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债权转让协议是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质权),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个人债权转让协议范本

债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第三方______拥有的部分债权,以此来抵偿甲方所欠乙方________元(大写:______)的到期债务,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清单(具体说明)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担保物权等状况说明(具体说明)。

债权转让通知书是否要通知保证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保证期间,债权依法转让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两个例外:

1.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2.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综合来看,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则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如果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债权人也不得转让。其他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

以上就是【个人债权转让协议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会计实战教育官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个人支票是什么 下一篇:个人怎么买优先股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