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8-31 13:07: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4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飞影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可以孤单,但不许孤独。可以寂寞,但不许空虚。可以消沉,但不许堕落。可以失望,但不许放弃。记住,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内容解读
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便于大家理解实施条例有关内容,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国务院制定实施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施行,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进一步细化,并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就送审稿征求了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并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内、外资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对送审稿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国务院令形式公布施行。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会计实战教育官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企业所得税税率种类有哪些 下一篇: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