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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时忘了填专项附加怎么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3-10 12:58: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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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时忘了填专项附加怎么处理

对部分专项附加扣除事项不确定,或是其他原因,未能在1月份,或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当月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以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再填报相关扣除信息;对之前符合条件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可以在该纳税年度剩余月份补充享受.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填报方式有四种:

①按照各地税务局公告的渠道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并填写;

②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

③填写电子信息表;

④填写纸质信息表.

居民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个税申报时忘了填专项附加怎么处理的全部解答了,看完上文你是不是有了一定的了解,可以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再填报相关扣除信息,可以对应案例去理解分析,想要知道更多会计知识或者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都可以咨询本网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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