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如何区分起征点与免征额

如何区分起征点与免征额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8-16 13:46:2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8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德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有时候,你以为会是一生一世,但到最后,却发现一瞬间就可以改变所有。有时候,你总觉得很难继续,过着过着,就是一辈子了。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不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在税法中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但两者照顾的侧重点显然不同,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免征额
免征额亦称“免税点”。税法规定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免征额的部分都不征税,仅就其余部分征税。个人收入调节税规定,对投稿、翻译、专利权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的提供、转让取得的收入,每次收入不满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税。这里规定的减除费用额,也就是免征额。
起税点
起税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低收入者不纳税,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按全部课税对象纳税。
与免征额区别
在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中,起征点是属于减免税范畴的要素之一。其含义是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规定起征点是为了免除收入较少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缩小征税面,贯彻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
与之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免征额”。它也属于减免税范畴的要素之一。其含义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规定免征额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最低需要。可见,“起征点”与“免征额”是两个不同含义的概念。

以上就是【如何区分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会计实战教育官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如何确定外币折算汇率 下一篇:如何评价和选择战略方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