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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专户剩余的钱能取出来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3-14 11:55: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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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专户剩余的钱能取出来吗

答:不能取出来.除非是注销专户时剩余的钱,归承包单位所有.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第三条第(八)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什么时候可注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的,及时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并纳入欠薪预警系统.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

农民工专户剩余的钱能取出来吗?笔者的答案是根据账户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专户的钱是要专款专用,不能随便支取的,除非是在项目完工,保证工资待遇已经全部支付到位时的剩余资金才能归承包方所有,否则就是违规支取要被追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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