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9-13 16:33:0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5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什么是勇敢?坦然面对心碎是一种勇敢;接受一无所有是一种勇敢;在绝望中坚持到底是一种勇敢;决定原谅自己是一种勇敢。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按照会计法规计算确定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法规计算确定的应税利润对同一个企业的同一个会计时期来说,其计算的结果往往不一致,在计算口径和确认时间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即计税差异,我们一般将这个差异称为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项目。

调整的合理方法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等)调整。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补征税款和加收利息
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加收利息率,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前述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纳税调整的时效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会计实战教育官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是什么 下一篇: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