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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0-18 19:04:1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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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1、付款期限:即期信用证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马上付款(一般在5个银行工作日内付钱);远期信用证一般分为30天、60天、90天远期;以30天为例,开证行收到单据之后的第30天付款。2、定义不同;3、分类不同。

即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大部分是即期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的对称。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出口方银行寄来单据时,虽经审单相符,但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远期付款汇票到期日才履行付款承诺的信用证。它是以即期交单、远期付款的交易合同为基础的信用证,其特点是“审单相符,到期付款”。在国际贸易实际运用中,远期信用证又大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以开证银行为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一经审单相符承兑远期汇票之后,即对出票人、背书人、持票人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2)商号承兑信用证。以开证申请人(进口商)为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开证行收到跟单汇票审单后送请进口商经审单相符予以承兑,承兑后的跟单汇票仍留存于开证行,俟承兑到期日进口商再付款赎单(3)延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在开证条款中规定“提单日后若干天付款”,或“开证行见单后若干天付款”,一般不要求受益人 (出口商) 开立汇票,即使提交汇票,开证行也不予承兑,因而不易贴现,所以延期付款信用证又称无承兑信用 证。在当代国际贸易中,还是以使用即期信用证为主,以远期信用证为辅,我国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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