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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本月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9-03 17:37:0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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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本月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计提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从工资代扣代缴,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
1.工资、薪新会计准则是指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的一项条例,且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说明:
1、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薪酬的一个组成部分。按规定,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承担一部分,由个人负担一部分,统一由企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
2、在计算企业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按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账户。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3、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职工个人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4、统一缴存有关机构时,分录如上所述。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缴纳本月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会计实战教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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