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民事义务依义务与其主体的关系划分

民事义务依义务与其主体的关系划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8-08 10:16:4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9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浩然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人生,没有永远的伤痛,再深的痛,在切之时,伤口总会痊愈。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你不可以坐在坎边等它消失,你只能想办法穿过它。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民事义务依义务与其主体的关系划分专属义务和非专属义务。专属义务,是指不得与义务主体发生分离的义务,即须由义务主体亲自履行的义务。如基于人身信任关系而发生的义务。非专属义务,是指可以同义务主体发生分离的义务,即可由义务主体之外的人履行的义务。如偿还金钱债务的义务。

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其含义包括:(1)义务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如债务人应履行债务,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等。(2)义务人应自觉履行其义务,否则要依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义务的范围是由权利限定的,超过权利人权利限定的范围,义务人没有必为某种行为的义务。
民事义务主要有以下分类:
(一)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根据义务发生的根据,民事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如不得侵犯他人财物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义务,如合同债务人的义务。
(二)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根据义务的内容,民事义务可分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为一定行为(作为)为内容的义务,如交付财物的义务。消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不为一定行为(不作为)为内容的义务,如不干涉所有人行使权利的义务。
其中消极义务又可分为:①单纯不作为义务;②容忍义务,对于他人的行为本来可以阻止他实施,但由于约定或者法律上的规定不能进行干涉。如,不动产相邻关系
(三)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
根据义务与义务主体的关系,民事义务可分为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人不得将其移转给其他人负担的义务,如某特邀演员演出的义务。非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人可将其移转给他人负担的义务,如偿还欠款的义务。
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的前提。

以上就是【民事义务依义务与其主体的关系划分】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会计实战教育官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抛补性看涨期权组合净损益怎么计算 下一篇: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记账凭证保管期限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