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10-19 19:01:4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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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同类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同类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1.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
2.其他征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消费税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批发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以上就是【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会计实战教育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