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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与私募区别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9-19 09:32:4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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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和私募最明显的区别是产品管理人。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事私募投资公司。这是两类产品最本质的区别。最容易混淆之处是产品投资方向。从产品投资方向层面来看,很容易将它们和信托产品混淆。
这类私募产品与信托产品也有较为明显的区别:管理人不同;投资门槛不同;预期收益率不同。

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这是两类产品最本质的区别。当然私募产品有的时候会以很多形式出现,比如过去大家耳熟能详的阳光私募这类产品,由于通过信托平台募集,所以有些产品的名称中会带有信托字样,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
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伙私募,它们可能会以券商资管产品或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形式出现,但券商和信托公司在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产品的管理人还是私募投资公司。
私募产品以何种名称何种形式出现,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栏,看看到底是信托公司还是私募投资公司投资者,就很容易区分出二者。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瞩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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