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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9-19 12:02:3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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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视同销售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视同销售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以上就是【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会计实战教育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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