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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销售安装公司账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3-19 21:21: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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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销售安装公司账务处理

答:电梯的销售安装是一种混合销售行为.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者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安装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等

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一般税务处理是,工业,商业等的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其他缴纳营业税,不分别计税.但是,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需要分开计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计税的,由税务机关核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到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发生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分别核算自产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营业额,其自产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建筑业劳务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自产货物的销售额.

税务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其他单位和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需要解释的是: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也就是说,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为直接销售一批货物而提供的,二者之间是紧密的从属关系. 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属于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应当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

电梯销售安装公司账务处理,以及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是会计和税法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不管是考试,还是实务中,都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会计学堂小编已为您做了整理.如果您针对上述问题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我们的窗口老师,更多会计知识请持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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