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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废残值与税法残值是什么意思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8-22 10:03:4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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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废残值是指预计在资产使用寿命的期末处置一项长期资产可能获得的价值。税法残值,企业的固定资产同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及净残值的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关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3、净残值,企业可自行确定,税法没有硬性规定一个标准。
4、关于折旧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5、下列固定资产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6、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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