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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计入什么科目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3-26 09:44: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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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计入什么科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次月缴纳税金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从2016年5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入什么科目?在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计入企业的税金及附加科目中,企业房屋建筑物还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也是计入企业的税金及附加科目中的,更多关于企业税费计入会计科目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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