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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的时效性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8-16 18:30:0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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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的时效是指票据上的权利的消灭时效,即票据权利人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行使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就可以依票据权利人超过票据时效而拒绝履行票据义务。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款项的凭证,要写清欠款金额、还款日期,借款人姓名,欠条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在此期间曾主张诉权,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如果在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怎可以随时主张诉权。但是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从借款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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