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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给公司支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3-30 11:56: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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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给公司支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答:支付利息时,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支付贷款利息会计分录:

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计提的时候,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

计提的时候,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应付利息

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吗?

一、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但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

二、如果借款建议开支票转账,如果金额较少可以写借条,金额较多建议写借款协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上文分不同的情况将个人借款给公司支付利息的会计分录都写给大家了,如果是符合资本化的项目建设的借款就把利息资本化资产中去,如果是日常的运营所需要的资金就直接费用化记在财务费用,与个人的借款行为属于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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