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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计税基础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3-31 09:35: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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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计税基础是什么

答: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两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附加率

教育费附加税的附加率是3%.

计算公式

应缴的教育费附加税 = (实缴增值税 + 实缴消费税)× 3%

缴纳时间 与"两税"同时缴纳.

不按期缴纳教育费附加是否要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没有按期缴纳税款,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要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作为计费依据,如果税款没有按期缴纳,教育费附加自然也未按期缴纳.未按期缴纳税款要加收滞纳金?那么教育费附加是否也要加收滞纳金,对这个问题,不仅缴费人,不少税务人员也不是很清楚.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后来又陆续做了三次修改,最后一次修改是2011年.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在实体上明确了缴费人、计费依据、费率等内容,同时,第六条也明确规定,即"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016年营改增后,营业税己经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上,留下的只有增值税与消费税,那么增值税与消费税是如何征收管理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从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规定上看,都要依《税收征管法》进行管理,按增值税与消费税征收管理的教育费附加,自然也应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征收管理.换句话说,缴费人如果没有按期缴纳教育费附加,同样也要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教育费附加计税基础是什么?如果同时有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就以两者的合计金额为计税基础,如果只有增值税时就是增值税,比例是全国统一的3%,同时还要注意区分它与地方教育附加是并存的,并不是一个收费,比例上也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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