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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退回的诉讼费怎么做账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4-01 10:12: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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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退回的诉讼费怎么做账

答:收到退还的诉讼费就做下述红字分录:

1.赔偿金额中不含诉讼费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XXXX

营业外支出--诉讼赔款 XXXX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XXXX

2.赔偿金额中含诉讼费

借: 管理费用--诉讼费 XXXX

营业外支出--诉讼赔款 XXXX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XXXX

收到诉讼费法院如何做账?

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诉讼费收入按照规定上缴国库后,与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税收收入、依照规定上缴的国有资产受益等共同形成财政收入.

诉讼费收入按照应上缴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实际上缴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收到法院退回的诉讼费怎么做账?因为支付诉讼费时通常还没有结案,企业会做为预计负债做账,同时这部分支出也是公司的营业外支出,退还时就原路冲回,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话还要将未决诉讼作为重大事项在报表里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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