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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合理避税途径有哪些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4-05 09:30: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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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合理避税途径有哪些

答:1、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筹划:如果进货价与销售价都为含税价,相对比一般纳税人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所缴税更少.也就是说在进货价比较少的时候,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比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收入更多.

2、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说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3、在兼营业务中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如果能分别核算,按各自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计算增值税.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在取得收入后分别如实记账,分别核算销售额,这样可以避免多缴税款.

4、选择合理销售方式避税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销售货物,其折扣额应计入财务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采用折扣销售方式销售,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列示,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因此,若单纯为了避税,采用折扣销售方式比采用现金折扣方式划算,只是在操作中,要将折扣额与销售额注明,不能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否则,不能从销售额中扣减.

5、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如果货物不能及时收现而形成赊销,销售方还需承担相关比率的税金.而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人能够准确预计客户的付款时间,采用签订合同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虽然最终缴税金额相同,却可以推迟纳税.

增值税合理避税与偷税的区别有哪些?

1、从合法性来看.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法的规定和政策导向进行的事前筹划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一种合法行为.偷税则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自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非法行为,偷税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

2、从行为发生的时间来看.税收筹划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所做的经营、资、理财的事先筹划与安排,具有事前筹划性的特点.而偷税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后所进行的,是对已确立的纳税义务进行隐瞒、造假,具有明显的事后性和欺诈性特点.

通过上文的增值税合理避税途径有哪些的举例,我们发现合理避税之所以不会被税务局找麻烦的原因就在于虽然它也是少交了税,但是是通过了合法的途径,利了企业的形式、国家的优惠政策,也就是抓住了政策的落脚点关键点合法少交了税.

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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