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不完整会计凭证如何辨别

不完整会计凭证如何辨别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9-12 15:19:3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8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德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生命不是一张永远旋转的唱片;青春也不是一张永远不老的容颜。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故事,从冬说到夏,又从绿说到黄;步履是一个载着命运的轻舟,由南驶向北,又由近驶向远。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不完整会计凭证的辨别:

凭证所具有的要素是否齐备,包括日期、单位、数量、金额等。

凭证所填写的文字、数字是否清楚完整,更正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凭证所办理的审批传递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有关人员是否全部正式答章,是否盖有财务公章或收讫付讫。

凭证(包括证、券、单、表)是否连续编号,其存根与所开具的凭证是否一致。

资料拓展:

1假钞由吴赔付.

2{2}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处以3000元-5万元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二)原始凭证

1、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进行更正、补充。

(3)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签章。

(4)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1、“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解释】二者的法律责任相同:其违法主体均包括单位和个人。

(1)单位:对单位处以5000元-10万元的罚款;

(2)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处以3000元-5万元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解释】其违法主体仅限于个人。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未构成犯罪的,对其处以5000元-5万元的罚款。

以上就是【不完全竞争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会计实战教育官方网站!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有没有风险 下一篇:不完全竞争是什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