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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最晚什么时候缴纳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4-08 09:14: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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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最晚什么时候缴纳

答:申报增值税时间:

(1)每月15号之前到主管税务局的征收所去申报纳税,填增值税申报表,申报表根据纳税人类型不同也不同: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要填一张主表和几张付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只填一张主表和一副付表.

(2)增值税申报方式有手工申报、IC卡申报和网上申报,手工申报和IC卡申报都是要到税务机关来申报,不同是IC卡申报要先在企业的电脑里先写卡,然后在到税务所申报.网上申报是要在网上下载申报表,填好后再上传.每个企业的申报方式都不一样,如果你不知道你们的申报方式,可向主管的税务机关的征收所查询.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目前采用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季度申报.

增值税纳税时间怎么确定?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友情提示:根据《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二条规定:2017年7月1号起,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关于增值税最晚什么时候缴纳,小编已经为你做了详细的介绍.报税的界面每月的申报纳税截止时间也会公布,希望你多多关注,不要超过缴纳增值税的时间.如果您在增值税方面,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联系窗口老师提问,也可以参考我们网站的课程.我们也会陆续更新最前沿的会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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