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物权的客体是什么

物权的客体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9-21 18:23:3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2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阳光暖暖地铺下来,心情忽而放晴,享受着阳光的时候,我却不爱说话了,只在心中默默祈祷,愿仁慈的主,赐我们一个快乐的生活。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物权的客体是一个法学概念。物权客体应当是有体物,它的物理形态可以是固态、液态或者气态等。

物权的客体分类:

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原物和孳息。

一、不动产与动产

不动产包括土地、矿藏、水流、海域、地上附着物。除此之外的有体物,叫做动产。

区分动产不动产的意义在于:

1.形成的物权不同;

2.立法案例上,是否赋予物权公示以公信力不同;

3.发生附合时确定所有权应该遵守的规则不同;

4.诉讼的管辖规则不同。

二、主物与从物

按照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分类。

并非主物的成分,时常辅佐主物的效用,而与从物同属于一人的物是从物,叫做主物。

构成从物的要件:

1.不是主物的成分;

2.时常辅佐主物发挥效用;

3.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

4.交易上无特别习惯。

三、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

根据成分的分离是否导致其毁损或者变更性质。

重要成分是指互相结合,费尽损毁或变更其性质不能分离时,则其中每个部分都是重要成分;重要部分以外的成分,为非重要部分。

四、原物和孳息

根据数物之间产生和所出的关系。

原物,是指产生孳息的物,而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者收益。它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物权的变动包括什么 下一篇:用益物权包括什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