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交易价格特殊情况具体处理原则

交易价格特殊情况具体处理原则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9-09 11:31:1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4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竹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青春并不像一袭新衣,好像我们仔细少穿一点就可以保持簇新似的。青春,当我们有它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每天穿用它,而它则很快就会消逝。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交易价格特殊情况具体处理原则:企业应考虑收入转回的风险。企业应调整承诺的对价金额,以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企业需要确定应付给客户的对价是应抵减交易价格,还是用来支付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或者两者相结合。

交易价格特殊情况具体处理原则:

确定交易价格的四种特殊情况:可变对价;重大的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给客户的对价。

1、可变对价,企业在确定将多少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时应考虑收入转回的风险。

2、重大的融资成分,企业应调整承诺的对价金额,以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

3、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能够合理估计,则非现金对价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则企业应以承诺用于换取非现金对价的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来间接计量非现金对价。

4、应付给客户的对价,企业需要确定应付给客户的对价是应抵减交易价格,还是用来支付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或者两者相结合(如:上架费、进场费、互相销售商品等)。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如:增值税)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特别提示】:

合同标价并不一定代表交易价格。

企业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假定将按照现有合同的约定向客户转让商品,且该合同不会被取消、续约或变更。

以上就是【交易价格特殊情况具体处理原则】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这方面的【注册会计师】知识,欢迎大家前往牛账网教育注册会计师官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什么 下一篇:交易价格是什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