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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建造不动产什么时候开始计提折旧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4-19 18:28: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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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建造不动产什么时候开始计提折旧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从转入固定资产的次月起计提折旧.但是何时转入固定资产,有不同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完成竣工决算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都是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如果此时尚未办理竣工决算,要估价入账,待竣工决算后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在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后,还要调整已提折旧,而《企业会计准则》则不调整已提折旧.《企业所得袭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这个规定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口径是一致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如果暂估价大于决算价的,因为不调整计提折旧,这部分折旧就超过了税法的口径.

个人自建、自购不动产出租税务核算有什么区别

如果是个人的不动产,这三种情况都会涉及到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

其中,第三种情况是转租,转租不用缴纳房产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税函〔2009〕639号文件规定执行.

房产税,根据《关于转租房产租金收入停止征收房产税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97号)文件规定,对于转租房产的租金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文件规定,现对个人取得转租房屋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自行建造不动产什么时候开始计提折旧?也就是说,公司自行建造不动产完成之后,它开始转为固定资产时,就应该要开始对不动产进行折旧.至于不动产折旧的年限、折旧额等等,则要根据不动产的价值来确定,财务对不动产价值也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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