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规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8-28 17:15:1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8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文雯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有时候,洒脱一点,眼前便柳暗花明;宽容一点,心中便海阔天空。身边的世界往往比我们想象的要睿智与宽容,祝你考试成功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分包、转包

(1)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

(3)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分包转包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分包、转包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禁止建设工程肢解分包方式:

A、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后分包给几个承包人;

B、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建设工程禁止肢解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建设工程禁止非法分包: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建设工程禁止再分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禁止主体结构分包或转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以上就是【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规定】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牛账网教育官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是什么 下一篇:简述德尔菲法的步骤是什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