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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4-22 09:19: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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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1、成本模式下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2、公允价值模式下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或相反分录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

一、当月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建筑物的,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致,当月增加,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照提折旧.

为土地使用权的,同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一致,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再摊销.

企业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按会计规定不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按直线法计算其折旧或摊销作为纳税调减处理.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财政部财会[2006]18号)

(一)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二)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从文章的介绍也可以见到它是有两种模式,不同的处理模式下它的会计分录也不同.财务在对投资新房地产入账时,也要弄清楚到底是采取哪种模式,以确保公将公司的账务做的标准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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